强化责任 明确措施
确保依法治县考核验收顺利进行
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县长罗爱玉同志在4月7日召开的全县软环境建设暨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上,就做好我县普法依法治县考核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她强调:
一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县考核验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5至6月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份为县考核验收阶段,8月份为迎接市考核验收阶段,11至12月为总结提高、评比先进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这项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职人员专门抓。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要列入本地、本部门的责任目标体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二要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方位宣传做好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手段,宣传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的法治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尊法、信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三要明确措施,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验收标准,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梳理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按照“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考核验收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工作情况,确保顺利通过市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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