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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全员普法教育 完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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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淳县电信、供电公司“五五”普法工作侧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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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来,高淳县电信公司、供电公司将企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牢牢锁定在服务生产、服务经营、富民强企的目标上,以法治谋全局,以制度促发展,不断提高了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统一“三个认识”,将全员普法作为公司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工程。一是明确法治建设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步入市场的关键。二是明确开展全员法制宣传教育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三是明确全员法制观念的提高,是公司现代管理体制形成的认识基础。从而在法制教育的活动安排、人员配置、资金保证等方面均予以大力支持,保证了普法能与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结合,收到预期效果。 二、突出“三个结合”,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一是将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专业法学习与法治理论学习相结合。认真实施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分为理论法学知识和企业管理实用法律知识两大块,结合电信法、电力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使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系统化。同时,认真组织学习以公司法、合同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以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管理法律知识,并围绕热点理论问题,举办了民主法治建设思想、依法治企理论与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建设等专题法制讲座和培训辅导班,使领导干部学法的内容更为丰富,所学法律的知识结构更趋科学合理。二是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防止法人犯罪教育与学法用法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每年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及党员干部参加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包括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党风廉政展览等。同时,制定出台了《高淳电信分公司业务接待标准》、《收受礼品登记上缴》、《差旅费报销》、《电话费限额》;《高淳县供电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物资器材、工程施工市场廉政准入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将党内的“三个谈话”,即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与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职考核(法治部分)、学法用法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纪与法律的各自优势,形成了领导干部法纪教育的新特点。三是将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两公司结合企业职能移交与市场角色的转化,积极将法人治理结构这一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引入决策层,将企业法治建设融入公司发展总体战略,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对涉及网络建设、电信、电力营销等重大问题决策,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论证,依法决策;在解决改革、发展和职工队伍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等方面,坚持依法引导、规范和调节。 三、坚持“三个针对”,全面提升整体法律素质。一是针对电信、电力市场化程度提高,加大对营销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市场经济、法律实务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制定和落实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受托签约人准入资格考核制度。二是针对企业体制改革,加大对电信营运、线路维护人员、农电队伍的法制培训力度。在面对通信、电力线路下建房、堆放桔杆、挖土等损害通信、电力安全行为时,能够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宣传护线法规,讲清损害后果的严重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通信、电力安全。三是针对新进员工,注重法律素质的培养。将法律培训作为新员工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组织相关考试,通过“工作后的第一堂法治课”,不仅使新职工对企业法治概况有一个感性认识,同时通过对他们进行电信、电力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使其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电信、电力职工必须在拥有过硬的技术知识的同时,切实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成为一个懂法守法、遵章守纪的综合人才。 四、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企业依法经营法治氛围。一是举办“法律课堂”。由法律事务专职干部定期为广大职工上法律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大量的案例,讲解最新出台的法律以及与电信、电力企业工作、职工生活相关的法律。2008年上半年,电信公司组织《物权法》等法律知识讲座两次,参加人员210人次;2007年10月底,电力公司举办了“法律课堂”第一节——物权法,至今已举办不同内容的“法律课堂”三期,受到广大职工的好评。二是开展“法制活动月”宣传。通过制作新法速递宣传展板,充实内部网站法治内容,参加系统内法治论文竞赛,配合宣传部、司法局、广电局等部门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走上街头、步入社区,宣传电信、电力法律法规,加大通信、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三是积极推进法治网络建设。两公司将新颁发的法律及时公布在内部办公系统上,以形成上下互动、启发引导的学法新形式。同时,县电信公司对职代会讨论审查通过的结果均及时通过内网公布;县电力公司于2008年1月在系统县级公司中率先启动了法治信息化建设,将传统的合同管理、制度管理、案件管理、基础管理等具体业务完全转由信息系统流转运作,没有发生一起因合同条款不完善而导致纠纷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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